摘要: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0行“(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三)税收滞纳金。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0行“(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三)税收滞纳金。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政策链接:
滞纳金和罚款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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