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总公司的所得税是查账征收,请问汇总申报的分支机构是否可以适用定额征收方式?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另...
问:总公司的所得税是查账征收,请问汇总申报的分支机构是否可以适用定额征收方式?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一、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所称‘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二)汇总纳税企业;……”
所以,汇总申报的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不适用核定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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