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A公司是软件企业,公司形成的自主软件收入,不是自己研发的而是外包给其他公司开发。但软件产品登记是以A公司的名义登记的,这种情况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吗?技术委托开发也是外包给其他公司开发,这样可以形成软件收入吗?
回复:如果贵公司对外提供的自主软件或是技术委托开发软件都是外包给其他公司完成的,不符合软件收入和技术开发收入的税收优惠...
问:A公司是软件企业,公司形成的自主软件收入,不是自己研发的而是外包给其他公司开发。但软件产品登记是以A公司的名义登记的,这种情况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吗?技术委托开发也是外包给其他公司开发,这样可以形成软件收入吗?
回复:如果贵公司对外提供的自主软件或是技术委托开发软件都是外包给其他公司完成的,不符合软件收入和技术开发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详见:http://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401
二、技术开发方面政策依据
财税字[1999]273号文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行为。
详见:http://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642
编辑:陈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软件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发的产品能否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