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文规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纳税地点区分具体情形确定:
(1)以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投资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备案及纳税等事宜;
(2)以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应在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备案及纳税等...
问: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文规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纳税地点区分具体情形确定:
(1)以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投资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备案及纳税等事宜;
(2)以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应在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备案及纳税等事宜;
(3)纳税人以不动产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备案及纳税等事宜。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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