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企业当年实际发生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费用的有效凭证,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
问:企业当年实际发生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费用的有效凭证,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解读:企业应在次年5月31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可税前扣除)。”
政策链接:
企业所得税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913
编辑:陈 航 郑静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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