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
问: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征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征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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