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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流程 (1)优惠事项名称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2)政策概述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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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流程

(1)优惠事项名称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2)政策概述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3)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4.《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第四条。

(4)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5)预缴期是否享受优惠

汇缴享受

(6)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

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比例等资料;

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政策链接:

研发费用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76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操作"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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