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 以旧换新和以物易物同是物物交换可在实际操作之中却大不相同。 一、增值税的处理不同 (一)以旧换新 1、对企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应税产品,应按照新商品的销售价格(即不剔除旧商品的收购价)计算征收增值税。 2、对企业将收回的旧商品作为材料继续用于生产增值税产品的,视同外购的材...

注册享利

以旧换新和以物易物同是物物交换可在实际操作之中却大不相同。

一、增值税的处理不同

(一)以旧换新

1、对企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应税产品,应按照新商品的销售价格(即不剔除旧商品的收购价)计算征收增值税。

2、对企业将收回的旧商品作为材料继续用于生产增值税产品的,视同外购的材料,可以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计算扣除,对企业将收回的旧商品作报废处理的,不得计入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3、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二)以物易物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产品,按纳税人销售同类材料、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销售收入。

对企业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应税产品,凡是企业以低于正常价格作价计销售的,税务机关可以按以下原则核定其产品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1、属于国家规定统一价格或规定具体作价标准的产品,不得低于国家所定价格或价格标准。

2、属于国家允许企业自行定价的产品,不得低于企业销售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不同

1、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解读:意味着把以旧换新分解为销售新货物和购进旧货物两个交易行为,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认收入。)

2、以物易物即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换入的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成本,换出的资产确认销售收入(视同销售):自产的按照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外购的可按照购入价格。

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三、会计处理不同

1、以旧换新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

库存商品—旧货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以物易物在会计上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处理:涉及的问题包括换出资产收益确认与换入资产价值的确认两方面。

四、案例分析

从事商业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所销售的货物是按差价开发票,还是按货物的全价开发票?收取的旧货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根据此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货物全价计税,并开具发票,而不是按差价。收取旧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以旧换新与以物易物处理大不同"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