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在对外的贸易往来过程中,由于距离限制,国外客户无法前来参观工厂了解产品细节,所以经常性的会要求企业寄送一份样品做参考。那么,关于这些寄送出去的样品,是否可申请免税?是否可进行退税?出口企业又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本文就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关于企业出口样品是是否可申请免税、是否可退税及其账务处理,需要区分成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样品一般贸易报关出口且收汇
样品一般贸易报关出口,将取得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又因为其正常收汇,实际上与一般贸易出口无异,则可以做出口免税申报,并办理退税。其纳税申报方法、申请退税方法以及账务处理方式与正常出口一致,在此不多赘述。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0〕165文规定,出口企业报关出口的样品、展品,如出口企业最终在境外将其销售并收汇的,准予凭出口样品、展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及其他规定的退税凭证办理退税。因此,如果企业能取得相关单证并且信息齐全,则可以退税。
2.样品一般贸易报关出口不收汇
样品一般贸易报关出口,取得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但是由于没有收汇,那么该出口企业只适用于出口免税政策,但不能进行退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填写免税销售额,对应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报关单及其他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需要注意的是,不收汇的商品出口报关,应作为无价值商品报关,或作为货样广告品报关。
其账务处理方式为:
1)确认出口收入
借:销售费用-样品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免税收入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出口样品成本
3)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样品非报关快递出口不收汇
样品非报关快递出口,便无法取得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自然无法办理收汇,这种情况下,既不能退税也不能免税,必须按视同内销进行补税处理。
其账务处理方式为:
样品价值按照企业生产成本或购入成本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样品费
贷:库存商品-出口样品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出口样品财税问题"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