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介绍了在“多报合一”情形下,进行海关年检的详细实操流程。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2017年度报表,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截至8月31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多报合一”年报前已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的除外),企业补申报年报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从2018年度开始,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流程如下:(以福建省为例)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点击“报关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
注意:填写报关相关信息时,可以参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或者通过电子口岸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站,参照企业相关基本信息填写。如下图所示:
根据以上资料填写海关相关信息之后即可提交年报,完成2017年度海关年检。
纳税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海关年检申报,未年检的企业海关系统会自动进行通关锁定,企业只有解锁后,才能办理海关业务。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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