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由于衔接问题,建安异地开票时间2013年12月,但是成本(材料及人工)开票时间2014年1月,财务2013年账已结,对于收入和成本存在跨年票如何账务处理会合理?分录要怎么做?
回复:1、若贵公司在2013年底已计入成本,而在2014年1月取得发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正常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
问:由于衔接问题,建安异地开票时间2013年12月,但是成本(材料及人工)开票时间2014年1月,财务2013年账已结,对于收入和成本存在跨年票如何账务处理会合理?分录要怎么做?
回复:1、若贵公司在2013年底已计入成本,而在2014年1月取得发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正常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是在汇算清缴时,应当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若贵公司未在2013年计入成本,2014年取得上年度的成本发票需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同时结转
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知识索引:
税前扣除基本规定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924
编辑:陈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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