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问:未履行的合同是否也应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规定...

注册享利

问:未履行的合同是否也应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未履行的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