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上个月给客户开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快递邮寄。可是在快递过程中由于快件丢失,发票没有送到客户手中。于是A公司财务询问会易网专家是否可以用记账联复印件盖发票专用章给客户入账?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下图图1所示:
图1
并不能够只用记账联复印件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丢失的过错方还需要做发票遗失、损毁报告,复印件才能够入账,接下来笔者就来交大家如何进行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首先如下图图2所示登录国家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图2
进入发票使用界面后,办税员扫码人脸识别后选择“发票遗失、损毁报告”如下图图3所示:
图3
最后如下图图4所示填写所遗失发票的具体信息及原因提交税务局审批。
图4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吴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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