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生活服务之差额征税 营改增生活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销项税额 #试点 #纳税人 #提供 #旅游
增值税电信服务之销售额的确定 增值税电信服务的销售额应如何确定?对兼营、混合销售、折扣、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等行为销售额确定进行详细说明,并介绍了疫情期间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确定等特殊规定。 销项税额 #增值税 #电信 #服务 #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