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 问:个体工商户的损失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5号文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 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 ...

注册享利

问:个体工商户的损失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5号文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

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

政策链接:

个体工商户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678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个体工商户的损失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