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企业被合并后房屋权属转移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第二条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第五条规定:上述改制...
问:企业被合并后房屋权属转移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第二条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第五条规定: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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