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某单位与员工约定,若员工在单位工作满10年,单位即赠与该员工一套住房,员工受赠房产时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员工...
问:某单位与员工约定,若员工在单位工作满10年,单位即赠与该员工一套住房,员工受赠房产时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员工在单位工作满10年获赠的住房,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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