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是一般纳税人,也申请了生物制品简易征收!现收到国内上游企业17%进项票的“人血白蛋白”,该品种属生物制品,但因该品种是进口商品,对于我司应该如何处理?是按简易征收3%交增值税,还是按进口商品17%交增值税?
答:一、贵公司不属于药品经营企业:
1、收到采购的生物制品,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应按17%缴纳增值税。
依据如下:
财税[2009]9号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4]57号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政策链接:
部分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规定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18
二、贵公司属于药品经营企业
1、收到采购的生物制品,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按简易征收3%缴纳增值税。
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文,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政策链接:
部分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规定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18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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