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问:分公司之间、分公司与跨区(市)分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回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 )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

注册享利

问:分公司之间、分公司与跨区(市)分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回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 )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的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编辑:陈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分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