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 问:我单位因销货退回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相应的记账凭证复印件是否需要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答:不需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四条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

注册享利

问:我单位因销货退回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相应的记账凭证复印件是否需要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答:不需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四条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记账凭证复印件是否需要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