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问:企业亏损弥补程序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企业会计制度 》(财会〔2000〕25号)、《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注册享利

问:企业亏损弥补程序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企业会计制度 》(财会〔2000〕25号)、《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等文件规定:企业亏损弥补的程序主要如下:

一、税前利润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税后利润弥补。即企业本年度发生的亏损,当连续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后,仍不足弥补的,从第6年起,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

三、盈余公积弥补。即企业发生的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后仍未弥补的亏损,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可以用所提取的盈余公积来弥补。

政策链接:

弥补亏损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63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亏损弥补程序的具体规定"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