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实际毛利额小于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而多缴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闽地税所便函〔2014〕3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及时计算预售收入结转为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完工年度结算的实际毛...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实际毛利额小于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而多缴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闽地税所便函〔2014〕3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及时计算预售收入结转为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完工年度结算的实际毛利额小于预计毛利额导致企业亏损的,应按亏损弥补的有关规定处理,当年及以后年度超过弥补亏损期限的,均不能退税。
政策链接:
房地产收入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253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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