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一般纳税人资格注销时,未实现销售的库存需要补缴增值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第6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未实现销售...
问:一般纳税人资格注销时,未实现销售的库存需要补缴增值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第6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未实现销售不需要补缴增值税。
解读:实务中注销时企业实际库存量如果少于账面数,最好清理掉库存。
编辑:陈 航 陈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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