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高温费2015年的能列支多少,是否可以直接计入劳动保护费?
答:根据闽人社文[2013]239号文,福建省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
问:高温费2015年的能列支多少,是否可以直接计入劳动保护费?
答:根据闽人社文[2013]239号文,福建省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政策链接:
职工福利费
http://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7
个人所得及费用扣除
http://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513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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