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股东去医院看病,报销人是股东个人,能在税前扣除吗?
回复:可作为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前提是该股东是公司的员工,有在工资表中体现)
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
问:股东去医院看病,报销人是股东个人,能在税前扣除吗?
回复:可作为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前提是该股东是公司的员工,有在工资表中体现)
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知识链接:
职工福利费
http://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7
编辑:陈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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