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售卡门店与实际消费门店不一致且未经批准汇总或合并纳税的账务处理?
回复:售卡门店与实际消费门店不一致且未经批准汇总或合并纳税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实际消费门店月末按规定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后,按适用税率计提销项税额,并向售卡门店据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问:售卡门店与实际消费门店不一致且未经批准汇总或合并纳税的账务处理?
回复:售卡门店与实际消费门店不一致且未经批准汇总或合并纳税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实际消费门店月末按规定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后,按适用税率计提销项税额,并向售卡门店据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销售单用途预付卡的门店,对在其他门店实际消费的部分,月末根据实际消费门店开具的发票,将已计提的销项税额用红字冲减,相应调整对应科目。
借:预收账款(或其他往来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往来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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