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单位为职工报销学历、学位教育费用如何征税?
答:根据闽地税所便函[2013]16号文,经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凭有关教育机构开具的合法有效凭据取得的费用报销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也凭有关教育机构开具的合法有效凭据,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当年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于在企业所得税税前...
问:单位为职工报销学历、学位教育费用如何征税?
答:根据闽地税所便函[2013]16号文,经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凭有关教育机构开具的合法有效凭据取得的费用报销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也凭有关教育机构开具的合法有效凭据,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当年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于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得跨年结转扣除)。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的教育补贴,应当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编辑:陈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单位为职工报销教育费用如何征税"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