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如何计算扣除费用?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文,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对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个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
问: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如何计算扣除费用?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文,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对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个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6%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扣除。
政策链接:
律师事务所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551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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