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展览展示需要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答:需要。
根据财综[2013]88号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
问:展览展示需要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答:需要。
根据财综[2013]88号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政策链接:
文化事业建设费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935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展览展示是否需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