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怎么理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呢?
回复: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第二十五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政策链接:
问:怎么理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呢?
回复: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第二十五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政策链接:
营改增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953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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