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什么情况下总公司应编制合并报表,分公司所得税由总公司年度纳税清缴?
回复:汇总缴纳适用于总、分企业之间;合并缴纳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详见:
问:什么情况下总公司应编制合并报表,分公司所得税由总公司年度纳税清缴?
回复:汇总缴纳适用于总、分企业之间;合并缴纳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详见: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246
编辑:陈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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