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介绍了在国地税合并的过渡期间,企业应当如何申报各项税费。
2018年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而在国地税合并的过渡期间,企业应当如何申报各项税费呢?国地税合并对于小规模企业报税是否会产生影响呢?
过渡期间,企业可在原国地税网站申报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各项税费,而必须在新的税务局网站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
自2018年7月起,小规模企业季报时不能先清卡后申报增值税,应在税控系统上报后方可网上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成功后进行清卡操作,即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企业报税清卡操作一致。
注意事项:
在国地税合并过渡期间,由于新开放的税务局网站暂不稳定,因此会出现小规模纳税人即使成功申报增值税,也无法进行清卡操作的现象,这时需要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税务局窗口进行清卡操作。
1、金税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以各地区税务局要求为准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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