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后可以抵扣的,如何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注册享利

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后可以抵扣的,如何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因此,购入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后可以抵扣的,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政策链接:

营业税改增值税

/index/index/kycs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计算"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