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单样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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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2014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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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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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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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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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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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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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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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公章: |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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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主管: |
经办人: |
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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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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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受理日期: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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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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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以下简称申报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填报此表。
1、“税款所属期间”: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填写。
(1)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写“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2014年注册成立的新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成立之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2014年2月13日成立,填写“2014年2月13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2014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写“2014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4)2014年开业且在2014年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写“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注意:如果企业属于(3)和(4)描述的情况时,企业清算日期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不需要填报本申报表。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写企业全称。
4、“纳税人公章”:加盖企业公章。
5、“填表日期”:填写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日期。
6、纳税人聘请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加盖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并填报经办人及其执业证件号码等,没有聘请的,填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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