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将自产高档化妆品发放给员工账务如何处理?
回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文,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问:将自产高档化妆品发放给员工账务如何处理?
回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文,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会计分录:
发放员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要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实际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政策链接:
增值税视同销售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219
所得税视同销售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57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将自产高档化妆品发放给员工账务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