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科技有限公司,主营软件产品开发及销售,公司于2023年7月申请了一个软件著作权,2023年9月开了软件产品销售发票100万元,2023年10月23日申报了增值税13万元。实控人张总从会易网的公众号上看到软件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2023年11月张总带财务总监向会易网税务专业顾问请教以下问题:
一、10月已经缴纳的增值税13万元,是否可以向税务申请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答:不可以
会易网专业顾问了解到,A公司虽取得了软件著作权,但还未向主管税务申请“软件退税资格”认定,由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需要先申请,税务人员下户核实无误后方可享受退税,对于A公司10月已缴纳的增值税,由于未开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所以无法在增值税申报表的即征即退栏填写相应数据,只能当作一般货物及劳务来申报,不能向税务申请退税。
建议:2023年11月向税务申请“软件退税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后,红冲9月已开的销售发票100万,再开具蓝字的发票。
二、A 公司的软件著作权为外购的,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答:不可以,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才能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税务人员下户会核实软件产品研发相关证据。
企业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税务人员实地查验的资料清单如下:
1、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
2、研发费用的归集表
3、软件产品的研发立项书
4、研发人员花名册
5、检测报告(如有提供)
6、开发员现场演示一下软件产品
建议:检测报告虽然不是必选项,鉴于税务人员会定期向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发送资料确认,建议企业事先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三、“软件退税资格”申请成功后,企业怎么办理退税?
企业每个月缴纳增值税后,向税务提交以下退税材料:
建议:
1、企业申请成功后,先小金额开票测试退税程序,以免无法退税造成损失。
2、若单一软件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绝对值比例较高,不具备业务的合理性。需和技术部门确认软件产品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向税务人员解释业务的合理性,建议企业多申请几个软件产品进行退税。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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