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服务款时,代扣代缴并非易事,何以见得?实践案例让您明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种情况 | 第二种情况 |
境内某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特许权使用费合同,合同价款为100万元,约定业务中涉及税款均由非居民企业承担。 | 境内某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特许权使用费合同,合同价款为100万元,约定业务中涉及税款均由居民企业承担。 |
不含增值税税收入:100÷(1+6%)=94.34(万元)
扣缴增值税:94.34×6%=5.66(万元) 扣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66×(7%+3%)=0.57(万元) 扣缴企业所得税:94.34×10%=9.43(万元) 境内企业应代扣代缴税费合计:9.43+5.66+0.57=15.66(万元) 境内企业为该笔业务合计支出:100万元 |
不含增值税价款:X=100÷(1-10%-6%×10%)=111.86(万元)
扣缴企业所得税:111.86×10%=11.19(万元) 扣缴增值税:111.86×6%=6.71(万元) 扣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71×(7%+3%)=0.67(万元) 境内企业应代扣代缴税费合计:11.19+6.71+0.67=18.57(万元) 境内企业为该笔业务合计支出:100+18.57=118.57(万元) |
第三种情况 | 第四种情况 |
境内某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特许权使用费合同,合同价款为100万元,约定业务中除增值税由境内居民企业另行承担外,其余税款均由境外非居民企业承担。 | 境内某市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特许权使用费合同,合同价款为100万元,约定业务中除企业所得税外,其余税款均由境内居民企业承担。 |
扣缴增值税:100×6%=6(万元)
扣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7%+3%)=0.6(万元) 扣缴企业所得税:100×10%=10(万元) 境内企业应代扣代缴税费合计:6+0.6+10=16.6(万元) 境内企业为该笔业务合计支出:100+6=106(万元) |
不含增值税价款:X=100÷[1-6%×(7%+3%)]=100.6(万元)
扣缴增值税:100.6×6%=6.04(万元) 扣缴企业所得税:100.6×10%=10.06(万元) 扣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04×(7%+3%)=0.6(万元)境内企业应代扣代缴税费合计:6.04+10.06+0.6=16.7(万元) 境内企业为该笔业务合计支出:100+6.04+0.6=106.64(万元) |
因此,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合同时,明确各项税费承担人,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涉税风险哦!
编辑:陈航郑静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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