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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原营业税政策下,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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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原营业税政策下,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编辑:陈 航 郑静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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