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 问:电信公司总分机构是否都是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规定:“第十二条 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第十七条 电信企...

注册享利

问:电信公司总分机构是否都是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规定:“第十二条 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第十七条 电信企业普通发票的适用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各省、自治区分支机构可以使用上级分支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可以使用总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因此,电信企业的总分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根据规定使用专用发票。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电信公司总分机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