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有没有相关规定,对所有货款都要对公打款,用现金支付的进项不能认证?
回复:没有。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问:有没有相关规定,对所有货款都要对公打款,用现金支付的进项不能认证?
回复:没有。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故贵公司取得不属于上述情况的进项票可以抵扣。
知识索引:http://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451
编辑:陈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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