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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问:企业以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商品在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处理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第三条的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因此,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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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以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商品在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处理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第三条的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因此,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政策链接:

视同销售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57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买一赠一是否视同销售"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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