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分期缴税期间,个人转让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的股权的,尚未缴纳的税款需要一次性缴纳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文规定,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以非货币资产性投资取得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对部分转让股权且取得的现金不足以一次结清税款的,剩余部分可以继续分期缴纳。
问:分期缴税期间,个人转让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的股权的,尚未缴纳的税款需要一次性缴纳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文规定,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以非货币资产性投资取得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对部分转让股权且取得的现金不足以一次结清税款的,剩余部分可以继续分期缴纳。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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