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员工发放年货和过节费可不可以直接计入福利费,免交个人所得税?
回复:不可以,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内容,年货和过节费不属于其中内容;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
问:员工发放年货和过节费可不可以直接计入福利费,免交个人所得税?
回复:不可以,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内容,年货和过节费不属于其中内容;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知识索引:
职工福利费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7
编辑:陈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员工发放年货和过节费能否直接计入福利费"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