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文,自2019年3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税收分类管理,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

注册享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文,自2019年3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税收分类管理,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各省国税局确定并公布。

二、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三、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保持不变,即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仍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对应栏次中。

四、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简化办税流程,将明显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国税机关要认真落实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及时、准确维护纳税人档案信息,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本公告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文[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对公告2016年第7号文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 务,完善税收分类管理,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简化办税流程,将明显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是税务机关2016年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如何申报抵扣税款?

(一)自2016年3月1日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二)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三)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保持不变,即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仍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全文废止]

以上就是关于"2019年3月1日以前增值税货物进项税金的申请抵扣时间的规定"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