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电信服务。2.知识产权服务。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4.鉴证咨询服务。
1.电信服务。
2.知识产权服务。
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4.鉴证咨询服务。
5.专业技术服务。
6.商务辅助服务。
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以上就是关于"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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